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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障人士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及配件更换康复救助项目即将开始申报!

来源: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    时间:2026-03-05

  关爱听力,暖心护航!宁夏听障人士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及配件更换康复救助项目即将开始申报!覆盖范围更广、保障更有力,真正惠及全区听障群体。以更普惠的政策、更贴心的服务,守护每一份清晰聆听。欢迎有需求的听障人士咨询申报!

  一、救助对象

  1.人工耳蜗体外装置更换项目:须同时具有宁夏户籍或居住证(1年以上);接受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含宁夏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外)救助、人工耳蜗体外装置更换救助满6年的听障人士。

  2.人工耳蜗配件更换项目:须同时具有宁夏户籍或居住证(1年以上);人工耳蜗配件外观及性能出现损坏、老化、故障而无法使用且不在质保期内。

  (原则上项目优先保障0-18岁听障人士)

  二、救助名额

  1.人工耳蜗体外装置更换35例;

  2.人工耳蜗配件更换15例;

  三、救助标准

  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及配件更换按照实际发生额据实予以救助,其中人工耳蜗体外装置更换每次救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配件更换补贴标准最高为0.1万元/年。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3月9日起开始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请。听障人士在报名开始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听障人士一寸照片一张、人工耳蜗原言语处理器及配件,在线上(宁夏康复医院公众号)或线下至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宁夏康复医院)1楼挂听力语言门诊就诊号(线上挂号流程详见视频),到5楼听力语言门诊签到机签到(签到顺序作为报名先后依据),填写《宁夏听障人士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及配件更换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

  (二)提交资料。符合项目救助条件的听障人士或其监护人按照项目申报资料清单,进行资料提交。

  (三)筛查评估。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宁夏康复医院)组织项目评估审核小组进行筛查评估,依据当年补贴名额、报名先后顺序、比例确定补贴对象。

  (四)审核结果公示。在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宁夏康复医院)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进行申请名单及筛查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开展服务。对审核通过的救助对象,申请人或监护人自主选择人工耳蜗产品更换型号并进行购买,同时需回收申请人原言语处理器及配件。

  (六)经费结算。申请人在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持当年购买产品发票,由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宁夏康复医院)按照项目标准分批次进行费用据实结算,逾期者视为放弃项目。

  六、项目要求

  1.同一年不能同时享受人工耳蜗体外装置更换和配件更换项目。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放弃救助名额者,须向项目执行小组递交一份放弃声明书,该名额则从提交申请者中依次递补,并按照项目流程执行。

  3.申请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及配件更换项目后,需回收原体外装置及配件。